欢迎您光临山东永鹏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山东永鹏防腐保温工程有限公司 专业保温工程施工团队

永鹏为您解答大家对外墙保温材料的三大误区

文章来源:外墙保温材料厂 内容作者:济南外墙保温材料 发布时间:2018-01-08 11:18:31 浏览次数:0

返回:公司新闻

  近年来,与建筑外墙保温材料有关的火灾频繁发生,这也使得在我国建筑外保温系统中广泛使用的聚苯乙烯泡沫,聚氨酯等可燃性材料频频受到关注。随着节能标准的提高,大家对外墙保温材料防火安全问题存在很大的误区,下面永鹏为您具体讲解一下。

外墙保温材料

  误区一:严格按照欧美标准进行分级和规范

  据了解,目前,在欧美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思路是对保温材料和系统燃烧性能进行分级,不同系统对应应用的不同防火等级的建筑物上。对可燃材料保温系统严格而明确地规定了其应用高度,基本上都是规定在22米以上只允许使用不燃材料外保温系统,22米以后下可以使用可燃材料外保温系统,即使22米以下使用时,当聚苯板厚度较厚(如德国超过100毫米)时,或对防火提出更高要求时,要采取一定的构造防火措施,如用不燃材料在门窗洞口做防火构造,并设置防火隔离带等。

  专家认为,如能严格采用欧美分级标准及相关规定也是比较理想的,但中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不容许的。欧美等发达国家对外墙保温的研究已近半个世纪,在基础理论,实验室测试指标与实际工程应用对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打下了较好的基础,而且从他们的出发点看,重点强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是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借鉴的。因此,如能直接采用也是比较理想的,但中国的现状也必须加以考虑。我国目前墙体保温大量采用有机可燃保温材料(EPS,XPS,PU等),十分缺乏质量过关的不燃保温材料如珍珠岩保温板,而且由于我国大部分建筑是中高层,如果完全按照欧美国家标准规范执行,将有机保温材料限制在22米以下,则有机保温材料将严重过剩而不燃材料又供给不足,会严重影响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外墙保温材料

  误区二:解决施工阶段的火灾隐患即可解决外保温防火问题

  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现在外保温建筑工程发生火灾大部分为施工现场火灾导致,而在使用中的外保温建筑工程火灾案例很少,解决施工阶段的火灾隐患即可保证外保温的防火安全性。

  从重要性和长期性而言,解决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火灾隐患是防火安全的核心。在国内现有外保温工程火灾中,大部分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外保温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的火灾案例相对较少。原因在于施工过程中有机保温板祼放,无任何保护层,施工过程中常遇动火交叉作业,易发生火灾。但很少有人意识到,使用中的建筑发生火灾时,防火性差的外保温系统对于火灾有促进作用。
外墙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火灾是必需要提高重并予以解决的,但解决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火灾隐患是防火安全的核心。这主要是基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施工过程中发生火灾时涉及人员少,建筑物内易燃,易爆物品少,逃生渠道多,救援难度小。而建筑物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火灾恰恰相反,一旦发生火灾,人员和财产安全及消防的救援能力将面临重大考验。二是外保温施工周期短,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而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通常在50年以上,因此,就人员与财产安全的重要性和建筑物使用长期性而言,减少建筑物使用过程中火灾的伤害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外墙保温材料

  误区三:只规定简单防火构造,不进行防火分级

  有观点认为,只对有机保温材料系统在24米以上使用时,每一层或两层增加一道防火隔离带,不对外保温系统进行防火分级。

  笔者认为该观点不够系统科学。首先,如果仅仅针对聚苯板薄抹灰系统,虽然比欧美国家标准要求大大放松,但最起码是“有比没有强”,在操作上也是可以执行的。但如果写入具有权威性的标准中,这样的做法就太不系统,不科学了。因为,没有分级标准,实验方法,判定指标,就不可能对各类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进行系统评价,这样不仅不能将规程中已经包含的各类外保温系统的防火性能进行有效的和系统的评价,更不能给未来新研发的侃侃系统提供研究方向和进行合理,有效和系统的评价。
外墙保温材料

  以上就是永鹏为大家总结的关于外墙保温材料的三大误区,其实使用优质的外墙保温材料就可以有效避免火灾,如果您需要外墙保温材料可以直接拔打电话:133-5669-8777进行采购。

相关文章:永鹏为您解答大家外墙保温材料